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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破产检察监督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工作座谈会

浙江检察
2024-10-22

4月29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工作座谈会,围绕破产程序与检察监督等进行深入座谈交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参加座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成林主持会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有关同志、全省破产检察专业指导团队部分成员,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部分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充分肯定省检察院与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协作取得的成绩,对继续加强破产检察监督,持续深化与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协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监督合作,促进社会治理。深化虚假诉讼惩治协作,共同防范打击“逃废债”;推进数据共享,有效发挥大数据作用;协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创新协同,服务中心大局。探索破产领域民事支持起诉,践行“检护民生”;探索破产监督新领域,研究检察机关介入监督的方式;探索新的合作模式,推动破产相关制度完善。三是加强机制共建,确保规范高效。进一步细化线索移送处置机制,探索建立破产信用修复协作机制,落实工作会商和人才共育机制。

座谈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分别通报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就影响破产程序推进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治理对策、深化破产领域虚假诉讼惩治协作等深入研讨交流,任一民会长就破产管理人履职保护、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等发表意见。


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省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了3件破产管理人支持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1、象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金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虚假司法确认系列案

2、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鸿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案

3、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等四人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


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强化破产领域民事检察监督,与全省各级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管理人建立了良好的协作。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破产领域民事监督案件1271件,提出监督1256件,法院采纳1216件。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与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协作,共同加强破产保护文化宣传,推动破产工作规范高效、公正有序,以高质效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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